安 康 学 院
招标采购项目负责人廉政承诺书
根据中共安康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康学院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校党发〔2020〕31号)文件要求,以及《安康学院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9〕40号)有关规定,本人作为(项目名称及编号) 招标采购项目负责人,特作出如下工作承诺。
1.参加招标采购活动严格按照“谁的职责,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项目实施主体的责任。
2.在招标采购活动中,严格遵守“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工作制度,不暗箱操作,不个人决定,不违规插手干预招标。
3.本人与投标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应该回避的利害关系。
4.本人及下属在参与采购活动中,不私自接触供应商,不向供应商泄露有失公正或影响公平竞争的商务信息。
5.本人及下属在参与采购活动中,不接受供应商任何形式的回扣、馈赠及有失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6.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的专业需要,通过集体研究在本单位选派符合条件的项目论证专家及评标专家。
承诺人(签名):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