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处)权力清单
单位(盖章):国资处 负责人(签字):王斌 填表人(签字):曹辉 填表人电话:0915-3288070
序号 |
权力名称 |
行使主体 |
关键环节 |
权力运行说明 (体现流程优化、制约监督) |
行使依据 |
运行风险 |
防控措施 |
部门/ 科室 |
岗位 |
1 |
办公设备配置审批权 |
综合科 |
处长、 科长 |
1.申请配置的审批; 2.按审批的标准供货; |
根据岗位工作的需求按资产配置的标准和配置流程审批、供货、管理使用。 |
《安康学院行政办公用房及设备配置标准与管理办法》(校发〔2013〕83号)、《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陕财办采资〔2017〕169号)。 |
不按规定执行 |
坚持配置标准,严格按程序进行审批和配置。 |
2 |
资产使用管理、验收权 |
资产与设备管理科、 综合科 |
副处长、 科长 |
3.固定资产的入账登记; 4.资产使用人变更与资产调剂; 5.资产验收流程的管理; 6.资产的清查盘点、资产月报、年报等管理工作。 |
依据有效资料进行固定资产入账、耗材的登记;定期组织资产的清查、盘点;监督二级单位资产管理员对本单位人员变动时及时进行资产领用人信息的变更;负责资产使用的调剂;组织5万元以上金额新购设备的资产验收工作。 |
《安康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19〕38号) |
不按规定执行 |
资产清查、盘点工作要形成制度;落实资产管理绩效考核制度,加强内部控制,不断完善资产管理制度。 |
3 |
国有资产处置、审核、报批权 |
资产与设备管理科、 综合科 |
处长、 副处长、科长 |
7.资产处置鉴定、评估、审核、审批; 8.报废固定资产的回收、拍卖、处置收入上缴,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程序进行; |
按照资产处置的类型、金额,依据学校规定的处置程序对各用户部门申报的资产进行处置。 |
《安康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修订)》(校发校发〔2019〕38号)、《安康学院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19〕39号)。 |
不按规定执行 |
报废资产的处置坚持“申请-鉴定、评估-审核” 的制度和处置程序,确保资产使用效率。 |
4 |
采购工作执行监督权 |
学校招标工作领导小组采购办公室(资产与设备管理科、 综合科) |
采购办公室主任(处长、副处长、科长) |
9.对学校规定的限额(1万元)以下的自行采购进行监督; 10.对学校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进行合规性监督;监督落实采购项目负责人、采购人代表(评标人)、采购项目管理与监督责任人廉政承诺书的签订;确认每个政采项目的中标结果,并公示。 |
监督学校采购项目申报部门认真执行《安康学院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9〕40号)规定;认真履行《办法》规定的采购办公室工作职责。 |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陕西省高等院校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办法》(陕教监〔2011〕2号)、《安康学院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9〕40号)。 |
不按规定执行 |
坚持依法依规、按程序组织采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采购;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分离的内部控制制度;坚持“回避”制度。 |
5 |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遴选管理权 |
学校招标工作领导小组采购办公室 |
招标工作领导小组长 采购办公室主任 |
11.制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遴选和管理办法; 12.加强对学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日常管理。 |
按照学校采购代理机构遴选和管理暂行办法组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遴选;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项目的分配、代理服务的考核、评价。 |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 《安康学院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遴选和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19〕40号 ) |
监管不到位 |
坚持对代理机构的服务进行考核和监管,并不断完善考核机制。 |
统计:共有权力 5 项,关键环节 12 个。
注:1.权力名称:所填写的权力都应有法律、有关规定、管理职责作为依据。2.行使主体:填写行使权力的部门、科室或岗位。
3.关键环节:填写权力运行过程中涉及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关键环节。4.权力运行说明:填写权力正确行使、关键环节正确运行的条件或程序。体现权力正确行使、关键环节正确运行的时序、程序、层级、岗位和部门制约关系;体现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对分离又有效制衡的科学配置原则。5.行使依据:填写权力正确行使、关键环节正确运行的具体依据,如国家制度、学校相关规定及会议纪要等;无依据的,填写“无”或待制定的相关规定等。
(国资处)责任清单
单位(盖章): 国资处 负责人(签字):王斌 填表人(签字):曹辉 填表人电话:3288070
序号 |
部门/科室 |
责任主体 (关键岗位、处级干部) |
岗位职责规定的责任事项内容 |
监督考核措施 |
结果运用 |
|
国资处 |
处长 |
主持国有资产管理处全面工作,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制度。负责国有资产管理队伍建设;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以及招标采购制度建设并抓好贯彻落实;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担当作为作,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效率,破解难题。 |
上级及学校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年度目标任考核,民主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社会及教代会监督。 |
纳入个人年终考核 |
副处长 |
协助处长完善规章制度;负责资产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定期组织资产清查盘点工作;负责资产处置工作;负责项目验收,资产上账工作;负责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和采购计划的执行工作;负责学校5万元以下询价采购工作;负责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和各种报表工作。 |
严格按学校的规章制度落实资产管理工作和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严格执行校长办公会议、资产管理委员会会议、招标采购领导小组会议及处务会议有关资产管理和物资设备采购招标会议决议。 |
纳入个人年终考核 |
资产与设备管理岗 |
负责政府采购项目的立项、备案、合同、验收等管理工作;负责政府采购项目的预算管理、采购计划管理工作;负责政府采购项目统计报表以及纪检监察平台的维护工作。 |
相关制度规范;分管处领导监督检查。 |
纳入个人年终考核 |
综合 管理岗 |
负责资产日常管理以及资产管理平台的维护;负责办公资产的配置工作;负责固定资产处置工作;负责10万元以下校内零星采购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资产的月报、年报工作;负责国资处档案管理工作。 |
相关制度规范;分管处领导监督检查。 |
纳入个人年终考核 |
注:围绕部门职责,制定关键岗位、处级干部的责任清单,防止权力不作为、乱作为。
(国资处)负面清单
单位(盖章): 国资处 负责人(签字):王斌 填表人(签字):曹辉 填表人电话:3288070
序号 |
部门/科室 |
责任主体 (关键岗位、处级干部) |
负面清单具体内容 |
监督措施 |
问责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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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处 |
处长 |
“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监督管理责任缺失,造成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失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力,单位出现不廉洁行为;不担当作为,工作推诿扯皮,导致学校重点项目不能按期完成。 |
上级及学校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年度目标任考核,民主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社会及教代会监督。 |
出现负面清单情况,按上级及学校有关规章进行问责。 |
副处长 |
落实相关制度不彻底,资产管理工作不到位,资产处置不规范、不透明,导致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失误,资产流失;未定期组织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学校零星采购监管不到位;政府招标采购未按规定程序进行,项目验收流程不规范,学校利益受到侵害。 |
上级及学校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年度目标任考核,民主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社会及教代会监督。 |
出现负面清单情况,按上级及学校有关规章进行问责。 |
资产与设备管理科科长 |
政府采购项目各环节管理不规范;政府采购项目统计上传上报不及时、不准确;资产管理和招标采购等档案资料不全面,未及时归档。 |
相关制度规范;分管处领导监督检查。 |
情节较轻的处内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按上级问责条例执行。 |
综合科科长 |
未按资产管理规定管理资产,日常管理工作松懈;未按审批的标准配置办公资产;资产处置管理不规范;资产统计工作不及时、不准确;未按制度备案和监管零星采购。 |
相关制度规范;分管处领导监督检查。 |
情节较轻的处内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按上级问责条例执行。 |
注:围绕部门职责,制定关键岗位的禁止性规定,促进权力更加公开、透明、廉洁运行,防止权力越位、错位、缺位等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