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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学院消防器材及维修定点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06日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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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金希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安康学院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安康学院消防器材及维修定点采购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安康学院消防器材及维修定点采购项目(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JXDCG2020017

三、采购人名称:安康学院

          址:安康市育才路92

    人:曹老师联系方式:0915-3288070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金希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三桥头金川村180

    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915-3093555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1、项目概况:安康学院消防器材及维修定点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2、采购预算:7.2万元

3、项目性质:自筹资金

4、服务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在服务期内,若提供产品或服务质量不合格,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

1)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企业携带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后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时,只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须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必备资质,会议现场须提交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供现场审验,缺项或审核不合格的,将自动丧失参会资格。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 185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

八、 磋商文件发售:

1、文件发售时间:202076日至2020710

0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文件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发售地点: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三桥头金川村180号(尧德酒店对面三楼)

凡愿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后附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磋商文件,法定代表人只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7171500

2、磋商时间:20207171500

3、磋商地点: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三桥头金川村180号(尧德酒店对面三楼)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机构不予受理。

十、代理机构:陕西金希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915-3093555

十一、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陕西金希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工行安康汉滨支行

    号:2607 0602 0920 0223 547

2、保证金须从对公账户转入,请务必在缴纳时备注采购项目名称简写,没备注保证金缴纳项目的视为无效保证金。

     陕西金希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