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一)管理体制: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
(二)组织机构: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主任:校长
副主任:分管校领导
委员:国有资产管理处、党政办公室、发展规划处、计划财务处、审计处、基本建设处、后勤保障处等部门负责人、工会专职副主席。
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国有资产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兼任。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因讨论事项需要可以邀请相关部门和专家参会。
二、招标采购工作
(一)采购工作基本原则:
(1) 公开、公平、公正。
(2)集体采购、货比三家、择优选购。
(二)组织机构:招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分管校领导
成员:国有资产管理处、党政办公室、计划财务处、教务处、科研处、审计处、基本建设处、后勤保障处部门负责人和工会专职副主席组成。
招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采购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有资产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兼任。采购办公室是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负责日常采购管理工作。